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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具有役男及後備軍人身份之學人應邀回國服務緩徵緩召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使具有役男或後備軍人身分之學人,踴躍回國講學或從事研究工作,特
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