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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利益衝突,指董事、監事及院長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