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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評價雇用人員管理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準則依「國軍聘任及雇用人員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評價雇用人員管理及有關權益,均按本準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