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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職務交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陸海空軍各級機關、部隊、學校軍官、士官就職、離職或代理,於接任及卸任時,應辦理之職務交接,悉依本規則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