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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職務交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主管任職布達、宣誓及原任官頒授勛獎儀式等得於禮堂、操場、辦公室舉行,其部屬得全體參加,或派必要幹部代表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