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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人員體位分類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影響儀表之缺陷 (如麻臉、癩頭、口吃等) 雖不影響體能之因素,但必須
於體格檢查表內詳細註明,運用時如有需要限制,可依命令規定行之,本
規則不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