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人員體位分類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凡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士兵及聘雇人員之體位分類及其運用等,概依本
規則規定辦理,本規則未規定者,照有關法令辦理之。
役男、後備軍人及國民兵之體位分類,適用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