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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人員分類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8 條
軍職專長及智力測驗成績、體位分類,應由各人事權責單位確實登錄於兵
籍資料表內 (聘雇人員登錄於聘雇卡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