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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懲罰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現役軍人服役期間有違失行為,於退伍或除役後,並在懲罰權時效內者,除死亡者不予懲罰外,仍應施以適切之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