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空軍勛獎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每種勛章獎章每人以領受一次為限,續立功績仍應授予本條例所定同等勛章獎章之一者,得依次於各該勛章之上加佩勛標,獎章之上加佩獎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