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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記功分小功、大功兩種,積三小功,相當於一大功,積滿三大功時,得改給軍種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