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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陸海空軍現役中將以下軍官、士官之考績,依本條例行之。
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規定服役期限不逾三年者,由國防部另定考核辦法行之,不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