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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執法官兵之權責事項如下:
一、值庭、執行拘提、搜索、扣押及訴訟文書送達。
二、關於值勤、警衛及安全之防護。
三、其他有關執法官兵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