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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後勤整備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年度施政計畫(後勤類)之編製及後勤預算運用綜合管制與調整分配
之協調。
二、後勤職類(補給、保修、運輸、彈藥)及通資電專長人員經管與教育
訓練之規劃、督管及審查。
三、專業類準則發展、製頒及修編作業。
四、後勤組織編裝調整與基準配賦規劃及督管。
五、年度投資建案(通用裝備、設施整建)規劃、建案及督管。
六、動員裝備與物力動員政策之規劃、督導。
七、後勤戰備整備、演訓與災害應援之政策規劃、督考。
八、補給、保修、運輸、國軍通用軍品與勤務支援暨軍種後勤事務協調、
督導及建議。
九、營產管理政策之推展、督導、管制;營繕工程、設施維護計畫之審核
、督導及執行。
十、國軍通用零附件年度購置預算編列、補給政策之訂頒。
十一、庫儲物料管理政策規劃與管制。
十二、庫儲管理設施維護與委商保修作業規劃及督管。
十三、糧秣、服裝(含陣營具)、油料、通用主件裝備之補給管理政策、
制訂、建議與核轉。
十四、國軍油料機具、裝具、防護器材與消耗材單位配賦數及補給需求管
制。
十五、通用補給品及主件裝備之廢舊不適用物資之建議。
十六、補給作業之檢討改進及補給品之研究發展。
十七、通用裝備軍品規格料號之審核及管理。
十八、國軍副食品供應政策規劃、管制等作業。
十九、通用裝備保修政策、體系與程序之規劃及推行。
二十、通用裝備基地翻修、地區修護、單位維保年度計劃與保修能量建立
及管制,保修勤務、修護作業之督導。
二十一、通用裝備、海用艦艇(飛機)及空用器材總成週轉件管理、年度
交修計畫策訂、非計畫性交修項量核定。
二十二、通用裝備、海用艦艇(飛機)及空用器材可修件管理、委修作業
及管制、特種工具項量建立管制。
二十三、國軍各式裝備零附件資訊運用、需求建立與審認、採購獲得、存
量分配、稽核管制、調撥及帳籍管理。
二十四、環保、工安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二十五、軍品工時衡量及檢驗標準審核、量具儀表及試裝校驗管制。
二十六、技令書刊及機工具運用與管理。
二十七、聯合作戰運輸能量管制與運用指導及依國軍需求策頒國軍公、鐵
、水、空運輸計畫、作業、督導及管制。
二十八、戰時動員水、鐵運配運計畫之規劃及督管。
二十九、國軍運輸管制政策法令程序之擬定與建議。
三十、部隊預防醫學與官兵醫療保健作業規劃與督管。
三十一、第八類軍品補保、衛材管理政策之建議、流程規劃及補保計畫之
規劃、評鑑及督考
三十二、重大疫情管制、官兵因病停役審查、調療及殘等建議。
三十三、軍、民間醫療人力、病床數、血液存量等各項醫療能量運用之規
劃。
三十四、國軍批號彈藥購製、鑑整、修製、廢彈處理及技令通報頒佈等彈
藥整備作業規劃、策訂與督考。
三十五、通用裝備整體後勤支援管理作業與資訊系統規劃、建置推動及專
案經理人團隊之督導、管制。
三十六、通用裝備建案整體後勤支援計畫書之審查、規劃及建議。
三十七、國軍重要裝備妥善與油料、糧秣、被服、主件裝備、批號彈藥及
零附件存管分析作業。
三十八、通信、電子、資訊、電子戰、資訊戰、指管通資情監偵系統與通
資安全之規劃及督管。
三十九、戰備整備有關通資電、資訊戰裝備設施與網路整合計畫、投資審
核及資源之申請、分配。
四十、通資電研究發展、籌建、管制、分配、整體部署、汰除、換裝政策
之規劃、審查及督導。
四十一、通信系統、設施(公民營通信)、勤務、保密裝備、密鑰管理與
保密媒體之督導及管制。
四十二、電磁頻譜之建議與管理及頻率、呼號之申請、分配。
四十三、資訊設備與合法軟體之管制及考核。
四十四、國軍聯合後勤主電腦、伺服器、資料庫之管理。
四十五、國軍後勤資訊系統之整合、建置、維管及共通資訊平台之規劃、
建立。
四十六、國軍後勤資訊系統構型之管理。
四十七、管制聯合後勤支援指揮部各項前支作業執行。
四十八、其他有關後勤整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