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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軍事設施等限制攝影測繪及狩獵執行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確保臺灣地區各軍事設施機密及維護各重要電源之安全,特訂定本辦法

在軍事機密設施與重要電源地區應行禁止之事項,除要塞地區依要塞堡壘
地帶法辦理外,悉依本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