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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辦事細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科技產業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防科技與核心能量發展之規劃、建議、執行及管考事項。
二、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裝備外購案有關國防科技工業合作發展策略之規
劃與專案計畫之審核及管制事項。
三、國軍武器系統與裝備研究發展投資綱要計畫與總、分工作計畫之審定
、執行與管考及作需文件、系分報告之審議事項。
四、國軍軍品生產政策、法規擬訂與生產計畫之審核、管制及督考事項。
五、本局所屬研究發展機構、生產製造機構從事研發產製、產品銷售、委
託經營政策與法規之規劃、建議及管理事項。
六、本局所屬研究發展機構與生產製造機構發展之策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七、國軍生產與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作業、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作業之管理及
督考事項。
八、本局所屬機構有關國軍生產與服務作業基金聘雇人員評價聘雇 (生產
作業) 管理作業、薪資結構、總員額及薪點值訂定之審核事項。
九、國防事業單位、國軍生產、修護工廠、本局所屬機構工業安全衛生與
勞工安全衛生之策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十、高科技軍品輸出 (入) 管制策略策訂之規劃及考管事項。
十一、航空工業合作發展、國內 (外) 航展計畫與作業協調之審議及管制
事項。
十二、國防科技工業訪查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十三、國防科技發展及趨勢之預判事項。
十四、配合政府政策,辦理國防科技小組會議之相關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科技產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