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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辦事細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本局各單位執行職務,有互相關聯者,應由各業管單位主管召集會議研商
,如仍無法獲得意見一致時,再呈報副局長以上長官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