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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軍醫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衛勤整備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軍衛生勤務政策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二、國軍衛生勤務支援與衛生教育計畫策訂及督導事項。
三、國軍衛生部隊指揮、運用事項之核議及督導事項。
四、國軍衛勤戰備整備作業之督導事項。
五、國軍傷患調節業務及國軍災害防救、大量傷患演練之督導事項。
六、國軍衛生動員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七、本局所屬機構人員及物力動員計畫之核議及督導。
八、國軍衛勤準則編修審查、督導及考核事項。
九、國軍績優基層衛生單位選拔事項。
十、其他有關衛勤整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