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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山地農場停車場收費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收據格式:
一、白色收據面值肆拾元,一式三聯,用之於大卡車、遊覽車,其式樣如
附件一。
二、黃色收據面值貳拾伍元,一式三聯,用之於中、小型客車及計程車,
其式樣如附件三。
三、淺綠色收據面值拾元,一式三聯,用之於機車,其式樣如附件二。
每張收據應編號加蓋執行單位收費戳記,填明年月日,始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