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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水產養殖機構直營水產養殖事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使各水產養殖機構
(以下簡稱各機構) 直營水產養殖事業之經營管理有所準據,特訂定本辦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