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農場採直接管理與經營方式。但為改良生產、提高土地利用或增加收益,得就經營事項提供部分土地或設施,以委託經營或基於政策需要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