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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本會暨各機構辦理升遷考核,應依升遷考核評分標準表 (如附件八) 規定
項目予以資績評分,並填具升遷考核評分表 (格式如附件九) ,必要時,
本會得舉行面談或實務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