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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3 條
各機構首長交接儀式如左:
一、交接儀式開始。
二、主席就位。
三、原任首長就位。
四、新任首長就位。
五、主席宣讀交接命令。
六、交接印信。
七、宣誓。
八、主席介紹新任首長及致詞。
九、原任首長致詞。
十、新任首長致詞。
十一、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