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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法律不得紙觸憲法。
法律以外之法規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
一般行政命令、行政措施、作戰命令及業務規章,不得牴觸憲法、法律或
法律以外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