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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本部各單位執行職務,有互相關聯者,應由各業管單位主官 (管) 召集會
議商討,如仍無法獲得一致意見時,再呈報常務次長以上長官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