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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聯合後勤學校組織規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校設下列各處、中心、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並得分設所辦事:
一、教務處:掌理招生、註冊、課務、教材、學籍及其他務等事項。
二、學員生事務處:掌理心理輔導、生活輔導、課外活動指導、衛生保健
、醫務及衛生勤務、愛國教育、輔導服務、軍紀監察、軍事安全等事
項。
三、總務處:掌理文書、人事、後勤、工程營建及其他總務事項。
四、資訊圖書中心:掌理教學研究資料之蒐集及後勤教育資訊化環境建置
、系統推廣訓練、資訊確保、網路安全等事項。
五、主計室: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六、研究發展室:掌理後勤編裝、準則、軍品研究發展、學術刊物之發行
及其他研究發展事項。
本校因教學及研究之需要,得報請國防部核定,調整或設其他必要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