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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後備軍人會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國防部為後備軍人會之中央指導機關,為便於指導、監督,設中央後備軍
人指導委員會,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及有關機關並聘請將級後備軍官若干
人組成;其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