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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國護照簽證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外交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簽證申請應據實填寫申請表,必要時並應提供在華關係人、保證書或其他
有關證件。
前項申請表及保證書之格式,由外交部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