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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國際發展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基金會得視實際需要,與國內外公民營機構共同合作或委託國內外公民營機構辦理各項技術合作計畫。
前項共同合作或委託對象之審核基準及委託程序,由本基金會提報董事會核定,並送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