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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交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本辦法所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稽核事務,本部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
前項受委任之公務機關對於辦理受任事務所獲悉特定非公務機關之秘密,不得洩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