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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