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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培訓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培訓講習之規劃及執行。
二、外交部在職人員培訓講習之規劃及執行。
三、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涉外人員儲備與外派行前講習之規劃及執行。
四、駐外人員集體返國述職研習之規劃及執行。
五、跨領域外交人才培訓講習之規劃及執行。
六、培訓技術、系列教案編撰、評鑑基準及數位遠距教學之研究規劃。
七、其他有關外交培訓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