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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外交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會計室掌理事項如左:
一、歲入歲出概算、預算及決算。
二、預算之分配、執行及考核。
三、經費審核、收支憑證之編製及保管。
四、規費收入之處理。
五、公務統計編報。
六、各分支機構經費報銷審核。
七、其他有關本局歲計、會計、統計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