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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交部暨駐外各機構歲計會計事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外交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各種帳簿除業已用完者外,不得於年度終了前更換新帳簿,使用完畢之簿
籍及裝訂成冊之會計憑證與報表,均應分年編號收藏,並編製目錄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