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駐外名譽領事執行職務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外交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駐外名譽領事於其職務上應守秘密事件,非經主管使領館館長許可,不得
洩漏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