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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中華函授學校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僑務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校各科講義之編撰,及學生答卷之評閱暨學生問題之解答,得聘請校外
專家學者擔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