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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請領本津貼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戶籍謄本,向戶籍所在地鄉 (鎮、
市、區) 公所提出。
前項申請,如委託他人辦理,應填具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