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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選舉委員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綜合規劃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擬訂、管制及考核。
二、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務之研究發展。
三、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連署之受理與查核及意見書之彙整、公報之編製。
四、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成立及投票結果之公告。
五、候選人電視政見、公辦政見發表會之規劃辦理與督導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規劃辦理。
六、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電腦化作業之規劃辦理。
七、選舉、罷免、公民投票資料庫之規劃、設計及維護。
八、各級選舉委員會電腦軟硬體、網路系統、資訊安全之建置、更新、維運管理及資訊教育訓練之規劃辦理。
九、新聞聯繫及發布之辦理。
十、不屬於其他處、室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