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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防範選舉人重複投票或冒領選舉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投票所查驗身分證管理員應於投票所入口處,確實核對前來投票選舉人容貌與其國民身分證或護照之相片是否相符,符合者始得准予進入投票所,以防止選舉人持他人國民身分證或護照前往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