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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1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第 7-1 條
監察小組委員因執行監察職務而發現,或因民眾舉發、上級機關交辦及其
他情形知有違反總統選罷法、公職選罷法或公民投票法情事者,應即開始
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