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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蒙藏委員會輔導海外蒙藏學生回國升學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蒙藏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經甄選回國升學之海外蒙藏學生,得由本會先行輔導接受國語文訓練,其
入學方式準用僑生規定辦理。獲入學許可者,由本會輔導就學;其未獲入
學許可者,應返回原僑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