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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副組長、專門委員、督察、技正、秘書、視察、艦長、輪機長、大副、專
員、報務主任、艦艇機師、艦艇駕駛員、科員、偵查員、技士、報務員、
技佐、隊員、辦事員、技術助理員、書記及技術生,各承長官之命,處理
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