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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會計室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歲計科:
(一)關於年度預(概)算之籌編事宜。
(二)關於分配預算及修改分配預算事項。
(三)關於預算科目流用、計畫預算變更、追加(減)預算及動支預備金
之申請事項。
(四)關於會計制度設計及修訂之擬議事項。
(五)其他有關歲計業務事項。
二、會計科:
(一)關於預算執行之控管及原始憑證之審核事項。
(二)關於記帳憑證之編製、會計帳簿之登記、決算與會計報告之編送及
公告事項。
(三)關於原始憑證送審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之整理、保管及報請銷
毀事項。
(四)關於暫付款、應付款、保管款、代收款等帳務之清理事項。
(五)關於財務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研究建議事項。
(六)關於各項採購案件之監標、監驗事項。
(七)關於公款支付時限案件、財務管理及庫存現金之查核事項。
(八)關於財務及財物管理之內部審核事項。
(九)其他有關會計業務事項。
三、統計科:
(一)關於會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二)關於統計資料之調查、蒐集、整理、審核、編製及分析等事項。
(三)關於國有財產增減結存表之審核事項。
(四)關於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移交案之相關帳務處理事宜。
(五)關於會計工作研究及資訊化推展事項。
(六)關於本室文書收發、檔案管理及印信典守等事項。
(七)其他有關統計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