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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秘書室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企劃科:
(一)關於施政方針之研議事項。
(二)關於中程、年度施政計畫之審議、彙編及評核事項。
(三)關於中長程個案計畫之研訂及管制考核事項。
(四)關於本總局研究發展事項。
(五)關於為民服務工作之督考、成效彙集及評獎事項。
(六)關於組織結構及功能之研析事項。
(七)關於辦事細則,各單位研訂掌理事項之彙整、修正及陳審事項。
(八)關於海洋事務工作之協調、處理事項。
(九)關於本總局機關簡介編製事項。
(十)關於訴願及國家賠償事件之審議及督考事項。
(十一)關於法制業務及法規管理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企劃及管制考核事項。
二、文書科:
(一)關於本總局印信蓋用及典守事項。
(二)關於公文處理之規劃、督檢及收發、分辦事項。
(三)關於本總局例行性會議之規劃、紀錄整理及分行事項。
(四)關於各項會議(報)、活動行程管制事項。
(五)關於對署長以上長官簡報資料之蒐整及製作事項。
(六)關於本總局檔案管理之規劃、推動及督導事項。
(七)關於本總局檔案之點收、分類、編目、典藏、保管、檢調、應用、
清查、銷毀、目錄彙送、電子儲存、機密檔案管理、資料登錄及統
計事項。
(八)關於本總局檔案資訊之規劃建置及協調推動事項。
(九)其他有關本總局檔案管理事項。
(十)關於不屬其他各組、室、中心公文之分發及簽陳裁處事項。
(十一)關於本總局工作年報編製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文書管理事項。
三、總務科:
(一)關於本總局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收入、支付及保管等事項。
(二)關於本總局員工薪餉造冊發放與所得稅、保險費及歲入款等事項。
(三)關於本總局辦公場所與宿舍之環境清潔維護、分配管理及管制等事
項。
(四)關於本總局各組室事務用品(消耗性物品與非消耗性物品)統購分
配管理與清點事項。
(五)關於總局本部水電管理、辦公廳舍零星修繕及膳食管理等事項。
(六)關於總局本部門禁管制、停車證、各式來賓證之申領及營區整體安
全防護等事項。
(七)關於本總局所屬機關秘書室出納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
(八)關於總局本部不動產、辦公暨生活設備、分配、管理及督導事項。
(九)其他有關總務等事項。
四、公關科:
(一)關於國會、新聞及公共關係業務作業規範之策辦及相關文書擬辦事
項。
(二)關於立法院各種會議或委員會考察、委員質詢案之分辦、協調及聯
繫事項。
(三)關於監察院年度中央機關巡察、巡察決議及委員調查、約詢之分辦
、協調及聯繫事項。
(四)關於立法委員、監察委員關切案件之協調、處理、回覆事項。
(五)關於民意機關洽詢案件之協調、處理、回覆事項。
(六)關於輿論資料蒐集因應及新聞發布、聯絡事項。
(七)關於媒體記者聯繫活動策劃及新聞媒體申請採訪本總局或所屬機構
案件之策辦等相關業務。
(八)關於本總局所屬機關、單位公共關係與新聞聯繫工作之督導、考核
事項。
(九)關於本總局對外公共關係經營及其他有關公共關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