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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會計處分設五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歲計科:
(一)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歲入、歲出概算、預算之籌劃、審核及編製事
項。
(二)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及修改分配預算之審核、
編製事項。
(三)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歲入、歲出預算之追加、追減及第一預備金、
第二預備金之審核彙轉事項。
(四)關於本署主管機關預算保留之申請、核轉事項。
(五)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歲計事務之督導考核與研究發展事項。
(六)關於本署主管及所屬機關預算執行檢討之審核事項。
(七)關於歲計預算相關法規之研擬、會辦事項。
(八)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計畫規劃案件之會核事項。
(九)本署所屬機關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案件之會同監標、監驗事項。
(十)本署及所屬機關預算證明書之核發。
(十一)其他有關歲計業務事項。
二、稽核科:
(一)關於內部審核制度、作業程序及法令之訂定、修正事項。
(二)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內部審核計畫之策訂、執行、管制、考核、複
查事項。
(三)關於審計部之協調聯繫及核退(查詢)案件之申覆處理事項。
(四)關於本署採購案件之監標、監驗事項。
(五)關於本署年度預算控制、執行、檢討及各項會計憑證審核等作業。
(六)關於本署年度預算保留審核、彙辦作業。
(七)關於本署以前年度歲出保留款執行、審核事項。
(八)關於所屬機關稽核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
(九)其他有關稽核業務事項。
三、會計科:
(一)關於會計制度、法規、方案之研究、規劃、策頒及推行等事項。
(二)關於帳冊登記、會計報告及預算收支執行狀況月報表之編製事項。
(三)關於本署單位與主管年度預算半年結算報告之編製事項。
(四)關於收支傳票、付款憑單之編製及公庫帳單核對等事項。
(五)關於本署各項原始憑證之整理、送審事項。
(六)關於財產與物品之查核及帳務之處理等事項。
(七)關於本署單位與主管歲入、歲出決算之編製事項。
(八)關於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之聲復處理事項。
(九)關於各項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會計報告及簿籍等之保管及銷燬事
項。
(十)關於出納事務查核事項。
(十一)關於所屬機關會計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會計業務事項。
四、公務統計科:
(一)關於公務統計方案之研(修)訂與推動事項。
(二)關於公務統計資料之蒐集、審核、管理及表報編製事項。
(三)關於所屬機關公務統計方案之核議事項。
(四)關於所屬機關公務統計之聯繫與指導事項。
(五)關於統計工作稽核複查事項。
(六)關於普查資料之蒐集、整理、提供與分析事項。
(七)關於抽樣調查資料之蒐集、整理、提供與分析事項。
(八)關於統計報告之編製事項。
(九)關於統計資料之發布與提供事項。
(十)其他有關公務統計業務事項。
五、統計資料科:
(一)關於統計資料庫之建立與管理事項。
(二)關於其他機關提供統計資料之核轉事項。
(三)關於本處業務資訊化之推展事項。
(四)關於會計機構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事項。
(五)關於本處行政管理事務之處理事項。
(六)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會計人員之派免、交代、遷調、訓練與考核、
獎懲事項。
(七)關於本署主計工作檢討會及座談會之策劃、擬定、舉辦及綜合事項

(八)關於本署主計業務考核之策劃、擬定、實施及綜合事項,並核布各
單位考核成績。
(九)關於本處文書收發、檔案管理及印信典守等事項。
(十)關於所屬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移交案之審核處理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統計資料業務事項。
(十二)關於本處不屬其他各科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