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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指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以下簡稱刑事局)為專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