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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法第七條所定人員之相關專業訓練,由內政部、中央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自行或委由民間團體辦理;其課程類型、時數及相關訓練事宜,由內政部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