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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第三十八條之七第三項及第三十八條之八第一項第一款所稱違反收容替代處分,指受處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未經移民署同意,不依處分內容履行義務。
二、規避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之執行。
三、經具保人以書面或言詞通報有失去聯繫之情事,查證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