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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國人入出國境及居留停留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外國人在我國依親生活,申請外僑居留證,得以其所依親屬之居留期間為
居留期間,其所依親屬為我國國民者,居留證有效期間最長不得逾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