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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防空警報、燈火、音響設施管制執行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劃一規定各種防空警報信號及其使用工具,並嚴密燈火、音響管制,特
依據防空法第五條第四款及第六條第八款之規定,訂定本辦法。